通知公告
科技处信息
 
 
电话:0931-8685106
 
邮箱:lzwlxykjc@163.com
 
组织机构代码:43800235-0
 
科研账户信息:62001390020050309815
 
科技处开户银行:
建行兰州西固支行民航支行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5-07-14 10:51:30 来源:科研处 浏览:460

 

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快我校科技创新青年人才培养,切实提升我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造就一批青年科研领军人才,推动我校科研平台与科研团队建设,根据学校本年度科研工作安排,决定自即日起启动我校2015年度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项目类项和资助额度

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包括骨干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自然科学类骨干研究项目每项资助2-3万元,哲学社会科学骨干研究类项目每项资助1.5-2万元;自然科学类一般研究项目每项资助1.5-2万元,哲学社会科学一般研究类项目每项资助1-1.5万元。

二、申报原则

1.申请人每人限报一项课题,且不能成为其他课题组成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两项课题,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凡在国家社科基金规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方面已有前期积累但未申报成功老师,本次申报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学校将优先考虑资助。

3.凡在研的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及校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本年度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

4.已获立项的各类纵向课题和校级课题不得以相类似内容重复申报本年度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

5.负责人已承担各级各类项目逾期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本年度科研项目。

6.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激发学生科研兴趣,本次项目申报鼓励申报者积极吸纳学生参与课题研究。

三、申报条件和结项要求

(一)科研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骨干项目

  1.申报条件

(1)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必须具有硕士学位或副教授职称;

(2)近三年内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研究项目1项(排名前3名)、或主持并完成厅局级以上研究项目1项、或争取横向科研经费不低于10万元,至少以第一作者在SCI、SSCI、EI、CSSCI、A&HCI类刊物发表论文1篇或在CSCD、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以当年版本为准)发表论文2篇。

(3)申报人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造诣,课题组具有研究能力、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人员相对稳定的科研团队,主要研究人员要有必要的与课题相关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研究成果和充足的时间保证。

(4)申报者须正式提出立项申请并填报《项目申请书》,经学校审核批准后予以立项。

2.结项成果要求

结项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在研究周期内以该课题核心内容申报国家级以上项目,如获准立项,该项目自动转结,研究工作并入获准立项项目计划。

(2)项目执行期内未获准国家级以上立项,研究成果应符合以下要求:著作类成果已经完成且出版;论文类成果至少在最新版的SCI、EI、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最新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或CSCD来源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须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

(二)科研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一般项目

1.申报条件

(1)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且必须具有硕士学位或讲师职称;

(2)近三年内参与厅局级研究项目1项(排名前3名)、或主持完成校级项目1项、或争取横向科研经费不低于5万元,至少以第一作者在本科院校学报发表论文2篇或在CSCD、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以当年版本为准)发表论文1篇。

(3)选题符合学科发展方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践应用前景。

(4)课题研究目标明确,内容新颖,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研究方案科学。

(5)项目申报人向科技处正式提出立项申请并填报《项目申请书》,由学校审核后确定拟资助项目。

2.结项成果要求

结项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周期内以该课题核心内容申报省(部)级以上项目,如获准立项,该项目自动转结,研究工作并入获准立项项目计划。

(2)项目研究成果应符合以下要求:著作类成果已经完成(不限是否出版);论文类成果至少在最新版的SCI、EI、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最新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或CSCD来源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须有厅(局)以上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须注明采纳内容及应用价值)。

四、申报程序

(一)选题

项目申请者要根据当前国家和我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结合我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研究基地与科研团队建设实际,充分利用自身研究方向与优势自主进行选题设计,开展项目论证。但项目论证要突出理论创新和方法创新,避免低水平重复。

(二)递交材料

申请者须填写《兰州文理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请书及活页,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及活页一式5份,连同电子版交各学院,学院审核盖章后,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处。

(三)初审与答辩:本次项目申报没有名额限制,实行自由申报,鼓励跨学科联合申报,各学院对申报材料须按本通知要求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所有申报项目均需进行答辩,答辩由学校统一组织。答辩通过的所有项目须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确立本年度立项项目。

(四)公示:学校根据评审结果,对拟资助立项项目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立项:科技处根据公示结果对项目进行立项,下达立项通知书和资助经费。 

五、其他事项

1、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如已立项则按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2、骨干项目与一般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2-3年,无特殊原因不予延期。

3、用于结项的相关研究成果,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兰州文理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 字样(含项目批准号),且必须标注在其他各类项目的之前,第一署名单须为兰州文理学院。

4、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8日,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好青年教师做好项目论证,并按时申报。

附件1.兰州文理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兰州文理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论证活页.doc

 

Copyright   © 兰州文理学院科研处 all rights reserved  陇ICP备1400186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