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兰州文理学院科研处是学校设立的科研工作职能部门,下设项目管理科、成果管理科、产学研科(大学科技园),现有教职工6人。主要负责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立项、结项、检查、管理,科研成果评奖申报、科研成果转化,科研机构、科研平台建设指导与管理,大学科技园建设与管理等工作。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科研处。
处 长: 林 沛 办公地点: 文昌楼1007
副 处 长: 张 婷 办公地点: 文昌楼1006
联系电话: 0931-8685106
主要职能
一、科研规划与制度建设
1.根据国家及各级主管部门的科研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和实施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和年度科研工作计划。
2.负责制定学校科研工作的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二、科研项目管理
1.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人才团队项目的组织申报、中期检查以及结项、验收工作。
2.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人才团队项目经费的建账、监管与检查工作。
3.负责各类科研合同的内容审核与登记工作。
4.负责横向合作项目的过程管理、经费预算、项目结项等相关工作。
三、科研成果管理
1.负责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2.负责全校科研成果的审核登记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管理工作。
3.负责科研业绩的考核和科研成果的奖励工作。
4.负责科研成果信息的统计分析与学校发展战略建议。
四、产学研管理
1.负责学校科研成果的转移转化工作,对学校科研成果进行筛选、发布和宣传推广。
2.组织申报各类科研成果推广转化、产学研合作等项目及奖项。
3.负责科研档案管理及立卷归档工作。
4.负责大学科技园建设与管理。
五、科研平台建设
1.负责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校级特色科研平台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2.负责校内科研机构的申报、考核和管理工作。
六、学术交流
1.负责学校各级各类学术讲座、学术会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2.负责学校学术交流活动经费的资助和管理工作。
3.负责学术交流活动的信息发布、资料收集和存档工作。
七、其他工作
1.负责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2.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