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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

2015-10-22 03:59:41 来源:科研处 浏览:387

 

各学院: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文件《关于做好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我校各学院承担的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科研进行年度检查和结题,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本次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

    我校承担的省教育厅2013、2014年批准立项项目参加年度检查。检查重点是项目研究进度、中期研究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及项目变更情况。提交材料:

    1.《甘肃省高校科研项目年度检查表》一式2份;

    2.阶段性成果复印件2份(2013年立项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论文至少1篇);

    3.以学院为单位填写《甘肃省高校科研项目年度检查一览表》

    二、结项工作

    本次结项项目为,2013年及以前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项目,对照《项目任务书》规定的研究任务指标,进行认真的总结,按本通知要求申请办理结项。同时对2012年及以前批准延期结项的项目进行结项清理。结题项目需要提交材料:

    1.《甘肃省高校科研项目结项验收申请书》一式3份,项目经费支出栏须经校财务处审核并盖公章;

    2.项目成果3套(至少有一套是原件);

    3.如研究计划有变更,应在《甘肃省高校科研项目结项验收申请书》中说明,并将经教育厅批准的书面延期申请附于其后装订。

    三、所有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项目来源和批准号,未标注的不计入研究成果。

    四、此次应办理正常结项而未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变更申请书》并手写签名,一式3份。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五、凡2012年及以前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项目,此次仍达不到结项要求的,一律作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

      所有年度检查材料和结项材料务必于10月27日前报送科技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lzwlxykjc@163.com。逾期概不受理。

   联系人:陈兵建                   联系电话:8685106

附件1.需要参加年度检查项目一览表.doc

附件2.需要办理结项项目一览表.doc

附件3.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年度检查表.doc

附件4.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申请书.doc

附件5.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年度检查一览表.xls

附件6.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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