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发布时间:2016-04-06浏览次数:212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6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的通知》(甘教技函〔2016〕9号)文件精神,2016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分为资助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两类项目同时申报,同时评审。研究课题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实验与发展三个类别。

二、重点任务及资助额度

(一)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重点培育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产业、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型煤化工、现代服务业等8个领域。特别是与“精准扶贫” “一带一路”“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循环经济”“电子商务”“文化产业”“陇药产业”等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紧密相关的课题,希望申报者紧扣以上领域撰写申报书。  

(二)资助额度

重大项目,每项资助5-10万元,研究时限为6个月。一般项目,每项资助 0.5-2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重大项目

1.申请人必须依托厅级以上科研平台,具有良好的科研条件和科研团队。

2.申请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必须是完成过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的课题负责人。

3.申请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请。

4.项目组应吸收政府部门及产业界人士参加,以增强研究的实用性、针对性。

5.除有特殊说明外, 重大项目研究时限不得超过 6 个月。

6.项目组须按时报送研究成果,并提供咨询报告。

7.申报的项目,必须在选题范围内(附件 1),题目自拟。

(二)一般项目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项目的实施。

2.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项目组主要成员不得超过 5 人,并且征得成员本人签名同意。

3.申请者应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在编在岗在职教师。

4.鼓励申请者与企业、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共同申报。

四、申报材料要求

我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材料如下:

1、《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A表3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匿名评审表(B表)6份,其中3份与A表装订在一起,其他3份单独装订,夹在A表内。

2、《申请书》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可复印。

3、《申请书》电子版一并交至科技处。

   联系人:陈兵建      电  话:8685106    电子邮箱:lzwlxykjc@163.com 

附件:附件 1.重大项目选题范围.doc

附件2.2016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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