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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通知

2016-06-22 10:10:13 来源:科研处 浏览:189

 

各单位、各部门:

2016年度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现已开始申报,为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部署,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充分发挥省社科规划项目示范引导作用,着力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智力支持。

二、《2016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参考选题》,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广泛征求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各高校、党校、社科研究单位意见基础上,拟定了一批重要的研究参考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参考选题》侧重于应用对策研究,主要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战略定位、战略举措以及事关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确定。文史哲等基础理论研究的具体题目,可由申报者自行设计,但一定要有甘肃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性研究要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

三、申报者要认真研究《2016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参考选题》,根据各自的学科分布和研究特长,选择确有优势的选题组织申报。凡以“甘肃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名义撰写的文章,或为省委省政府领导撰写的工作研究、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等中央级报刊杂志上刊发的,可直接列为省社科规划项目,省上将资助经费10000元。

四、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五、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申请。凡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均不能申报今年的省社科规划项目,各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

六、省社科规划项目要按时限要求完成,基础理论研究两年,应用对策研究原则上要求1年内完成,也可根据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时限要求,均以立项通知为准。

七、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要严格按照《申请书》和《活页》的内容规范填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活页》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和参考文献,以及其他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相关背景的材料。凡在申请书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八、申请书、活页各一式6份,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为便于分类受理,请在申请书和活页左上角注明所申请项目的申报类型,即注明“申请第××类××项参考选题”或“自行设计课题”字样(“第××项”为所列参考选题序号),左上角的编号栏不需填写。

九、申报人请于201678日前报送申报材料至科技处。

   联系人:陈兵建,联系电话:0931-8685106

电子邮箱:lzwlxykjc@163.com

附件1.2016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参考选题.doc

附件2.2016甘肃省哲学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甘肃省哲学社科规划项目论证活页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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