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科学研究水平,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学科建设,推动学校转型发展,增强服务文化、旅游、戏剧大省建设的能力,学校决定启动2016年度校级重点项目和科研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重点项目
(一)申报原则
1.校级重点项目申报原则上应在“课题指南”(见附件1)范围内,也可自拟题目,已经获得立项的各级各类课题不再重复申报;
2.申请人每人限报一项课题,且不能成为其他课题组成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两项课题,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凡在研的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及校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本年度校级重点项目;
4.负责人已承担各级各类项目逾期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本年度校级重点项目;
5.为确保项目研究成果的时效性,本次校级重点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2年时间,无特殊原因不予延期。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且必须具有硕士学位或副教授职称;
2.申报人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造诣,课题组具有研究能力、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人员相对稳定,主要研究人员要有必要的与课题相关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研究成果和充足的时间保证。
3.申报者须正式提出立项申请并填报《兰州文理学院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经学校审核批准后予以立项。
(三)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者如实填写《兰州文理学院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申请书一式5份,连同电子版于2016年10月24日前统一报送学校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校级科研创新团队
校级科研创新团队申报依据《兰州文理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培育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3)执行,申请者如实填写《兰州文理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申报书》(见附件4),材料报送要求与校级重点项目一致。
校级科研创新团队获批立项后,人文社科领域创新团队学校第一年资助经费2万元,理工科学研究领域创新团队学校第一年资助经费3万元。其余两年资助经费均以项目形式资助。
附件1.兰州文理学院2016年度校级重点项目课题指南.doc
附件3.《兰州文理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培育计划实施办法(试行)》.pdf
联系人:陈兵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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