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兰州文理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发布时间:2018-07-22浏览次数:110

 

各学院、科研机构:

   为全面落实《兰州文理学院2018年工作要点》,坚持对标追赶、促进转型提升,切实加强科研与学科建设工作,提高科研创作对促进教学、服务社会和引领发展的贡献度,我校现开展2018年度兰州文理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的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项目类别、申报原则

    1.   2018年度兰州文理学院校级科研项目拟设立以下三类项目: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项目、文艺精品创作扶持计划项目和科技成果培育转化项目。

    2.   本年度各类项目采取自主选题方式申报,但不得与学校管理的各级各类项目核心内容重复或相近。

    3.   项目申报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成为其他课题组成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两项课题;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   凡承担在研的国家级、省部级及校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本年度校级项目。

    5.   申报人应坚守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规范,各类项目参加人原则上应为我校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杜绝无实质参与的挂名成员,结项时项目组成员均须产出研究成果(排名不限)。

    6.   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研究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如已立项则按撤项处理并按照《兰州文理学院预防与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处理。

    7.   课题负责人应在收到立项通知(立项文件)两个月内组织开题,并将开题情况报送科技处。课题研究过程中的变更需及时向科技处报备。

    8.   用于结项的相关研究成果,必须在显著位置明确标注项目类别、名称和项目编号,如“兰州文理学院×××××××计划项目×××(项目编号:××××××)”字样,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兰州文理学院。

    9.   结项工作由科技处统一组织实施,由同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通过审查有关文件资料对成果进行验收,验收结论须经评审委员会多数通过。

二、   项目申报、审批及结项要求

(一)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项目(项目编号:2018JCQN×××

    1.申报条件和要求

“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项目”作为我校国家级项目和教育部项目的储备孵化项目,选题方向应面向国家及甘肃重大战略需求,围绕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基金和国家艺术基金的选题指南,同时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开展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

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11日之后出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中级以上职称。

    2. 项目资助与管理

       本计划项目的资助经费为2万元,项目周期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3年,成果形式为论文和研究报告(字数要求:2万字以上)。

    3. 结项成果要求

1)项目负责人在研究周期内以该课题核心内容申报国家级或部委级项目,如获立项,该项目自动转结,研究工作并入获准立项项目计划;

2)项目研究周期内未获国家级或部委级项目立项,研究成果应符合以下要求:论文类成果至少在最新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SCI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CSCD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及以上发表论文1篇;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须有省级以上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

(二)文艺精品创作扶持计划项目(项目编号:2018WYJP×××

    1. 申报条件和要求

为推进优秀地方和民族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申报人可围绕甘肃重大历史题材、重大事件、重要文学艺术创作成果、知名作家作品等,创改编一批戏曲、话剧、舞蹈等经典剧目;也可利用“互联网+”和现代信息技术,推动我省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完成甘肃优秀文学艺术作品的互转互译。

    2. 项目资助与管理

     本计划项目的资助经费为0.5-5万元,项目周期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3年。

体裁分类:

1)文学类:小说、报告文学、诗歌、散文等;

2)影视类:电影、电视剧、广播电视文艺等;

3)原创动漫类:动画、漫画等;

4)舞台艺术类:戏剧(曲)、音乐、舞蹈、曲艺等;

5)视觉艺术类:摄影、美术、书法等;

6)艺术理论类:文艺评论、文艺研究专著等

3. 结项成果要求

1)文学类、艺术理论类项目须以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最新版北大核心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3篇,或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发表论文2篇,或在学校认定的36家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

2)视觉艺术类项目作品须入选省级(含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含国家一级专业学会)组织的作品展览2件次,或举办经省级(含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及省美术、书法、摄影协会批准举办的个人作品展2次,且作品被省级(含省级)以上博物馆、美术馆、画院等收藏2幅以上;

3)影视类、原创动漫类项目成果须在省级(含省级)以上电视台黄金时段正式播出;

4)舞台艺术类项目成果须举办经省级(含省级)专业主管部门批准的专场演出3-5场。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鉴定:

  ① 项目负责人在研究周期内以该课题核心内容申报国家级或部委级项目,如获立项,该项目自动转结,研究工作并入获准立项项目计划;

   ② 获得省部级以上文艺类常设奖项奖励的;

   ③ 课题研究提出的结论被省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明确采纳的;

   ④ 课题研究成果被省委省政府领导给予肯定性批示的。

(三)科技成果培育转化项目(项目编号:2018CGZH×××

   1. 申报条件和要求

运用数字媒体等其他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推进文化、传媒、旅游、艺术、经管、法律、科技等学科的交叉融合与协调发展,产出直接服务区域文化、旅游及相关产业发展的应用型科研成果。

     2. 项目资助与管理

本计划项目的资助经费为1.5万元,项目周期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3年,成果形式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文创产品、旅游规划等。

     3. 结项成果要求

    (1)项目研究成果获得国家专利,专利权人为兰州文理学院。

    (2)项目研究成果获得企业采用,结项时需提供产品说明书及产品图册、产品展示视频资料。

    (3)项目研究成果为文创产品,须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专利等证书。

   (4)项目研究成果为旅游规划,须有省级以上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

   (5)在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以项目核心内容承担横向科研项目,且获资助经费累计10万元以上;

       三、申报要求和时间安排

    1. 上述项目申报最终按年度经费确定资助数量,适用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奖励等相关规定;

  2.申报人认真准备、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活页》,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3. 本次申报不接受个人办理,各学院(机构)科研秘书须于201895日前统一将本单位纸质版《项目汇总表》、《项目申请书》和《活页》统一报送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lzwlxykjc@163.com

  4. 科技处受理、审查后,按照程序组织专家召开项目评审会,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提出拟资助名单,学校公示后,正式发文予以立项。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联系电话:0931-8685106

 

 

附件1.兰州文理学院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申请书(社科类).doc

附件2.兰州文理学院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申请书(自然科学类).doc

附件3.兰州文理学院文艺精品创作扶持计划申请书.doc

附件4.兰州文理学院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5:2018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xls

                

 

 

                                     科技处

                                                                                          2018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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