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对科研项目的中后期管理,推动科研项目按计划、高质量结题,科技处从即日起开始对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和兰州文理学院校级科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1. 2014年度至2017年度立项的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包括教育厅资助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已结项项目不参加中检。
2. 2013年度至2017年度立项的兰州文理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已结项项目不参加中检。
3. 2018年度立项的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和兰州文理学院校级科研项目须提交《科研项目开题报告》A4纸质版1份,左侧装订。
二、中检主要内容
1. 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 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等其他成果。
3. 所有成果是否在显著位置标明“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或“兰州文理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报送材料包括:
1. 《中期检查报告书》原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 阶段性成果复印件1份(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3. 纸质版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9年4月19日,电子版材料发科技处邮箱lzwlxykjc@163.com。
四、其他事项
未参加此次中期检查的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和兰州文理学院校级科研项目,今后将不再接收该项目的结项材料。
科技处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