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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兰州文理学院大学生科研能力培养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9-05-08 03:16:05 来源:科研处 浏览:572

 

为引导我校学生从事科学研究的兴趣,激励学生科学探索精神,努力营造我校学生良好学术氛围,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兰州文理学院科技处即日起组织开展2019年度兰州文理学院大学生科研能力培养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范围
      1. 凡我校在籍学生(专科、本科)均可申报。

   2. 项目类别分为科学发明制作、学术研究和社会调查报告、艺术作品四大类。

   3. 学生可根据个人兴趣结合所学专业选题,应当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主要包括:

  (1)学生独立提出的针对某一学科领域或社会热点问题的研究;

  (2)有关教师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或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委托项目;

  (3)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1. 每个项目设负责人1名,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项目成员应有明确分工。

  2. 项目申报者必须品学兼优、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

  3. 学生科研实行指导教师制。每个学生科研项目组均应有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由讲师及以上职称、热心学生活动的教师担任;

  4. 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12年,高年级学生申报的项目应在毕业前完成。

(三)申报立项

申请者填写《兰州文理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申请书》,各二级学院组织35名同行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立项评审办法和立项名单报送学校科技处备案。

各二级学院申报数量见《兰州文理学院大学生科研能力培养计划限额一览表》,每名学生限申报1项,指导老师限指导1项。

  (四)项目经费

项目资助经费1000元。项目按期结项后,以奖金的形式发放给项目负责人。

二、项目实施与结题

(一)项目实施管理

项目立项后,负责人须填写《兰州文理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开题报告》,明确工作任务和研究进度,积极开展研究工作。

(二)项目结题

1. 结题的成果一般为科技产品(制作)、论文、调查(研究)报告、艺术作品等。
    1) 科学发明制作类作品一般应具有创新价值和应用价值。
    2) 学术论文要求具有较高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并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

  (3) 调查(研究)报告要求具有现实性及完整准确的数据统计,问题分析透彻,所提建议和意见明确,具有可行性。

  (4) 艺术作品可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本专业竞赛、评比中获奖、取得名次。

2. 项目完成后,负责人须填写《兰州文理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结项申请书》,各二级学院进行成果认定和结项评审,并将结项意见报送学校科技处审核。

3. 学校科技处对获准结题的项目颁发结项证书。

    三、组织管理

大学生科研能力培养计划项目管理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科技处负责大学生科研工作的整体规划、监督检查。各二级学院负责日常管理。二级学院根据各项目的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和协调学生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项目实施、中期检查和项目结题等管理工作。

四、材料提交

1. 请各学院在2019517日前将本学院2019年度大学生科研项目申报评审办法报科技处备案,同时提交A4纸质版(盖章)材料,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2. 各学院应积极动员、认真评审,并于2019527日前将本学院2019年度大学生科研项目立项名单报科技处备案,同时提交《2019年度大学生科研能力培养计划立项申请书》和《2019年度大学生科研能力培养计划立项课题一览表》各1份,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薛老师        

联系电话:8685106

电子邮箱:lzwlxykjc@163.com

 

 

附件:


                               

大学生科研能力培养计划结项课题一览表.xlsx

2019年度大学生科研能力培养计划立项申请书.doc

2019年度大学生科研能力培养计划立项课题一览表.xlsx

大学生科研能力培养计划开题报告.doc

大学生科研能力培养计划结项申请书.doc

大学生科研能力培养计划结项课题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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