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处信息
 
 
电话:0931-8685106
 
邮箱:lzwlxykjc@163.com
 
组织机构代码:43800235-0
 
科研账户信息:62001390020050309815
 
科技处开户银行:
建行兰州西固支行民航支行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国科金财函〔2021〕20号)

2021-10-04 04:56:46 来源:科研处 浏览:414

 

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精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对结题项目结余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鼓励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合理合规使用项目资金,对2021年度结题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资助期满时的资金结余比例不再作要求。科研人员应当按照科研活动需要,合理安排经费支出。依托单位应当动态监管资金使用并实时预警提醒,通过提醒督促科研人员按规定用好科研经费,既要避免突击花钱,也要避免结余过多。

二、对2018年及以后年度结题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按规定留给依托单位使用的结余资金,不再执行两年收回政策。依托单位应当将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用于基础研究直接支出,优先考虑原项目团队科研需求,并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健全结余资金盘活机制,加快资金使用进度。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财务局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       

                                   

 (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Copyright   © 兰州文理学院科研处 all rights reserved  陇ICP备1400186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