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学生创新实践能力,扎实推进科技创新活动,助力大学生科研成长,充分发挥科研育人作用。根据《兰州文理学院大学生科研能力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兰文理科〔2019〕254号)的规定,现将2025年科研项目结项验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本次项目的结项范围是:我校批准立项的2024年度大学生科研能力培养计划科研项目。
二、结项方式
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本学院的结项评审验收工作。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二级学院审核并组织评审验收,并将结项工作方案和结项评审结果报科研处审核备案。
1.各项目负责人提交纸质版《结项申请书》,相关成果须提供佐证材料,如实物(电子版照片)、软件(电子版照片)、论文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并与申请书胶装成册,一式2份。
2.各二级学院提交《结项评审工作方案》、《兰州文理学院大学生科研能力培养计划课题变更一览表》、《兰州文理学院大学生科研能力培养计划结项课题一览表》,A4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一式1份;
3.各二级学院7月3日前统一提交结项相关材料至科研处(文昌楼1006室),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lzwlxykjc@163.com。
注:高年级学生申报的项目应在毕业前完成结项。
联系人:薛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931-8685106
关于公布2024年度兰州文理学院大学生科研能力培养计划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pdf
兰州文理学院大学生科研能力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兰文理科〔2019〕25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