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文理学院科学技术处是管理全校科技工作的职能部门,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完善全校科学技术工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制订科技工作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
二、负责提出学校科研机构设置,负责研究机构及科研学术平台的申报、建设、验收,开展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组织校外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的申报、推荐;组织校内科技项目的遴选;各类科研项目的中期检查、督促落实;组织项目结题验收(鉴定)。
四、组织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的申报、推荐工作,负责校内科研成果奖的评审奖励工作。
五、负责科研成果的评审、鉴定、上报、推广应用、立卷存档及保密等工作,负责科技年报统计工作。
六、负责各学院学术活动计划的审核与监管,包括负责校外专家学术交流、校内各种学术活动的安排、协调、组织和落实工作。
七、开展科技信息服务,与省内外有关科研院所及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促进我校科研成果的转化工作。
八、负责科研经费的申请、预算、分配和管理工作。
九、协同人事处、规划处做好院系科研考核和教师科研岗位津贴的使用。
十、完成学校和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