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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甘肃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2019-09-04 09:16:40 来源:科研处 浏览:1304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9年度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结项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项范围

本次项目结项的范围是: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应于2019年结项的各类科研项目,包括高校教师基本科研能力提升项目(一般项目)、战略研究项目、科技成果培育转化项目、科技协同创新团队项目、省级引导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二、科研项目结项提交材料

(一)一般项目

1.材料初审:《2019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申请书》一式1(无须胶装)及项目成果原件由项目负责人本人于91016时前提交至科技处审核。

2.答辩材料:答辩时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携带2019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申请书》(无须胶装和成果附件)15份及答辩PPT;符合免于鉴定要求的项目提交3份即可。验收通过后,根据专家验收意见修改后连同专家意见装订3(蓝色封面胶装)提交至科技处办公室,《申请书》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其他项目

战略研究项目、科技成果培育转化项目、科技协同创新团队项目、省级引导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于910日前提交《2019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申请书》一式3(蓝色封皮胶装),《申请书》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成果要求

所有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项目来源和批准号,未标注的不计入研究成果。结项具体要求《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管理办法》(甘教厅〔201370号)。

四、有关延期

此次应正常办理结项而未达到结项要求的一般项目(即立项时间为2017年及以后),项目负责人需填写《2019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变更申请表》并手写签名,一式2份,于910日前交至科技处。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五、有关说明

符合《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申请免予结项验收的条件”的一般项目,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项验收材料即可。

不符合免于结项验收的一般项目,项目负责人提交上述结项验收材料至科技处,科技处审核后将组织专家验收,具体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薛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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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 技 处     

                                 201994

1. 关于做好2019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正文.pdf

2.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管理办法.doc

3.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材料装订及审核要求.docx

4.附件1-2019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汇总表.docx

5.附件2-2019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申请书.docx

6.附件3-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变更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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