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9年度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结项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项范围
本次项目结项的范围是: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应于2019年结项的各类科研项目,包括高校教师基本科研能力提升项目(一般项目)、战略研究项目、科技成果培育转化项目、科技协同创新团队项目、省级引导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二、科研项目结项提交材料
(一)一般项目
1.材料初审:《2019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申请书》一式1份(无须胶装)及项目成果原件由项目负责人本人于9月10日16时前提交至科技处审核。
2.答辩材料:答辩时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携带2019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申请书》(无须胶装和成果附件)1式5份及答辩PPT;符合免于鉴定要求的项目提交3份即可。验收通过后,根据专家验收意见修改后连同专家意见装订3本(蓝色封面胶装)提交至科技处办公室,《申请书》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其他项目
战略研究项目、科技成果培育转化项目、科技协同创新团队项目、省级引导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于9月10日前提交《2019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申请书》一式3份(蓝色封皮胶装),《申请书》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成果要求
所有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项目来源和批准号,未标注的不计入研究成果。结项具体要求《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管理办法》(甘教厅〔2013〕70号)。
四、有关延期
此次应正常办理结项而未达到结项要求的一般项目(即立项时间为2017年及以后),项目负责人需填写《2019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变更申请表》并手写签名,一式2份,于9月10日前交至科技处。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五、有关说明
符合《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申请免予结项验收的条件”的一般项目,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项验收材料即可。
不符合免于结项验收的一般项目,项目负责人提交上述结项验收材料至科技处,科技处审核后将组织专家验收,具体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薛老师
联系电话:8685106
邮箱:Lzwlxykjc@163.com
科 技 处
2019年9月4日
1. 关于做好2019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正文.pdf
4.附件1-2019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汇总表.docx
5.附件2-2019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申请书.docx